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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功提供资料后两个多月为何还不退回诉讼费 投诉单号 30240627114052646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27 11:40:53.0 答复时间 2024-07-05 09:40:0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中级法院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成功提供资料后两个多月为何还不退回诉讼费 诉求内容: 案号为:2024粤 1302 民初 30**号于2024年4月8日判决,本案受理费 300 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人于2024年4月中旬到小金口法院现场提供退费资料,书记员告知因退费是需要退回给当事人,若不是退回给当事人需当事人写委托书同意退回给代缴受理费的代理人。 本人再次于2024年4月22日第二次前往法院按书记员说的要求提供退费资料,书记员已审核并收取资料,2024年5月下旬,致电给书记员咨询退费情况,书记员给的回复资料流转至财务处等退费。2024年6月中旬再次致电给书记员咨询什么时间可以退费,书记员依然回复资料流转至财务处等退费。接着本人致电书记员给的财务处工作人员电话,工作人员才告知退费资料不符,需回退受理资料。请问:1、第一次跑现场提供退费资料不符合,那么跑第二次现场按要求提供退费资料审核收件了,为什么4月22日直至6月中旬本人电话咨询到财务处才告知资料不符合?难道无法联系咨询到财务处就一直资料堆放着吗?5月30日退费资料已流转到财务处,耽搁一个多月时间本人一直也有跟进退费情况,书记员都不告知资料不符合的情况吗?2、同样的退费资料同样的法院,为什么在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退回,却在小金口法庭不可以?难道同一个法院不同的文件政策要求?3、请问两个多月过去了,什么时间可以退回受理费300元?
2024-06-27 11:40:5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成功提供资料后两个多月为何还不退回诉讼费】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因涉及到个人案件咨询问题,建议拨打广东省诉讼服务专线12368进行咨询处理。7月4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市民调处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2024-07-05 09:40:0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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