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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嫁女第二次投诉(关于农村集体收益能通过除了合作社账户以为账户发放问题) 投诉单号 3024070213351005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02 13:35:11.0 答复时间 2024-07-23 18:11:5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外嫁女第二次投诉(关于农村集体收益能通过除了合作社账户以为账户发放问题) 诉求内容:续政务信件编码30240529133****4201,我对此回复不满意,理由有如下:根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二、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 意见》、三、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四、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的 意见》、五、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请大亚湾西区街道办明确职责,依法依规,严于当担,别做不当担乱作为的部门。具体理由看附件
2024-07-02 13:35:11.0
诉求附件 不满意回复理由.docx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外嫁女第二次投诉(关于农村集体收益能通过除了合作社账户以为账户发放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我办分别在2024年5月底、7月收到你发来的投诉件,反映的诉求均为征收款的发放账户问题。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在6月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村民小组或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包括不限于对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进行经营管理,埔尾村集体有权管理集体资产或资金,征收分配款项通过村小组或合作社的集体账户进行发放,具体发放事宜不属于我办职责。” 两次投诉反映均为同一事项,我办不再重复答复。 此外,如你认为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4-07-23 18:11:5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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