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物业乱收费并且不能提供收据 | 投诉单号 | 30240702151706768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02 15:17:06.0 | 答复时间 | 2024-07-19 18:49:2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税务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乱收费并且不能提供收据
诉求内容:物业收物业费用却提供不了收据
物业以装修为由乱收费,如业主拆除自己名下房产的玻璃门并派人外送出去,全程不浪费物业任何人力物力,确被物业以开大门要挟,出八十块钱拆除费,微信私人收款,无过税迹象。
2024-07-02 15:1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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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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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物业乱收费并且不能提供收据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
经调查,惠阳区淡水水悦华府小区物业公司已退还你相关费用。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0752-3391993咨询。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经了解,7月3日,物业公司已将85元费用退回给业主。工作人员于7月8日多次拨打你电话,电话均无法接听,无法将调处情况告知你。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2036)。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7-19 18:4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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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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