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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业以管理之名乱收费 投诉单号 3024070218404105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02 18:40:42.0 答复时间 2024-07-19 19:30:0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以管理之名乱收费 诉求内容:业主明明拆掉自己购买房产的玻璃,请人运送出去,全程不浪费物业半点人力物力,就需要物业开个消防门,要85元。以维持小区美观之名卡业主装修
2024-07-02 18:40:4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物业以管理之名乱收费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经调查,惠阳区淡水水悦华府小区物业公司已退还你相关费用。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0752-3391993咨询。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经了解,7月3日,物业公司已将85元费用退回给业主。工作人员于7月8日多次拨打你电话,电话均无法接听,无法将调处情况告知你。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2036)。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7-19 19:30:0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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