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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五次投诉沥林海伦堡 投诉单号 3024070611121794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06 11:12:17.0 答复时间 2024-07-17 17:33:5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第五次投诉沥林海伦堡 诉求内容:已经第五次投诉了,请领导协助解决,树立威信,执法应该严格,这种事情难道作为主管部门都没办法解决吗?
2024-07-06 11:12:1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706111217945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房屋漏水问题,前期,我局质安站向惠阳大林玻璃有限公司发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告知书》,要求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全面负责,责成建设方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经多次协调,建设单位未实施处理。现由我局执法部门介入调查,责令施工单位入户检查处理,目前持续跟进中。同时,为保障市民个人权益,如渗水问题仍未安排维修,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因房屋缺陷问题造成损害的,业主可向建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方式:2609260。承办单位:惠州仲恺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7-17 17:33:5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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