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个人购买社保 投诉单号 30240708115836603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08 11:58:37.0 答复时间 2024-07-13 08:53:0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个人购买社保 诉求内容:关于咨询“个人购买社保” 1.个人是否可以自行购买社保? 2.若可以自行购买社保,是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资料?走什么流程? 3.若可以自行购买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和条件(自行购买社保的)是都也可以作为入户惠州,孩子上学的指标?
2024-07-08 11:58:3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个人购买社保】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一、目前“惠城发布”已经发布了“惠城区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市直)一年级户籍生招生公告”和“惠城区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市直)七年级户籍生招生公告”;市区中心区公办小学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招生区域,以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证件为主要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如果户籍在惠城区,可以在户籍所在的学校就读公办学校。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二、惠城区乡镇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惠城区马安、横沥、三栋、汝湖和芦洲镇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惠城区街道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三、我局针对诉求1、2作出以下回复:1.个人可以自行购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条件及所需资料,我局工作人员已上传附件两张表,您可自行下载查阅。2、惠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可在以下地点办理:1.惠城区社保局驻点:惠城区下埔大道19号广发银行大厦F3层、2.惠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驻点: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 58号窗口、3.惠州市社保局驻点: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三楼、4.市民服务中心驻点: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1楼11-13号窗口办理,7月11日,我局已通过短信提醒您收悉处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税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24-07-13 08:53:08.0
答复附件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一医疗保险.jpg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养老保险.jpg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