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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村民堵路以及村道建设不合理问题 投诉单号 3024070913344211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09 13:34:43.0 答复时间 2024-07-30 17:02:4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村民堵路以及村道建设不合理问题 诉求内容:上一次在直通车反映的问题,政府一句不影响就把事情概括过去了。本人表示存在极大的疑惑,恳请政府部门能逐一为我们解答,谢谢。 一、上一次并且之前也多次反映过的,隔壁古**2022年12月8号至2023年1月16号堵路违法一事为何一直未受处罚?如处罚了是怎样的处罚,请告知。这个问题已经提过几次了也一直未得到答复。 二、这次因为隔壁古**接水管,做水泥坝保护一事,我6月19号的投诉,请问政府你们去现场仔细查看了吗,为何会得出不影响这一结论?难道五米的公路变成四米能够通车所以就没有影响是吗?那日后变成三米似乎也能通车,是否代表以后道路只要能通车政府就不管了?还是想请问清楚,政府这次表达的不影响具体是指什么呢? 三、水管经过公路应该怎么铺设,是埋在公路底下不影响道路通行和面貌,还是任由其发挥直接铺在公路上再做个水泥坝保护,既影响通行又影响美观? 四、该段公路一直未浇筑混凝土,如今在村里挖管工程和隔壁铺管的作用下,改段路变的极其不平整与混乱,政府是否考虑改段路浇筑混凝土,提升这段路的品质呢? 五、对于7月3日,你们回复的答复中:“时间久远不能证实真实性”,当时他们砍果树,我们发现了有进行报警处理,派出所应该有留底登记的。不能因为时间久了就把这个事件当作不存在处理。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好好调查跟进,感谢。
2024-07-09 13:34:4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709133442112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经出警了解,当时是因土地纠纷,通知双方到村委会、司法所进行调解。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二、关于市民反映古某堵路为何不未受处罚的问题,经派出所、东亚村等有关单位当时到现场了解,所反映的道路被放置了砖块,之后放置在通道砖块已清除,职能部门是根据行为危害程度及影响消除与否、情节轻重依法处理的,若市民认为职能部门对该问题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问题。关于反映古某接水管做水泥坝对反映人有影响的问题,经汝湖镇组织村委会干部及包村工作人员到现场,并分头做双方的协调工作,但由于双方意见不同,接下来,东亚村将继续做好协调工作。关于市民反映水管应如何铺设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反映路段大部分已经硬底化,仅余小段涉及农户房屋门口空地未硬化,目前上级并无村道、巷道硬化计划,待上级开放计划申请时,我镇将上报该路段争取硬化。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2024-07-30 17:02:44.0
答复附件 微信图片_20240726135021.jpg 微信图片_20240726135029.jpg 微信图片_2024072613503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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