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电视台未经同意发布我家相关视频 投诉单号 3024071022053127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10 22:05:31.0 答复时间 2024-07-31 16:16:5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电视台未经同意发布我家相关视频 诉求内容:江北期湖塘路5号惠鹏水云居公寓楼12**业主与我家有燃气热水器排烟管道位置有纠纷,该电视台在未经家同意的情况下把视频播出,并明确说出了我家的房号,现在水云居公寓楼12**业主把报道放到抖音视频,并断章取意,对我的名誉造成影响,我父母亲 情绪极度 不稳,母亲已去二院就医,现严正要求电视台严肃正视处理该问题,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将用法律手段处理,起诉电视台。
2024-07-10 22:05:31.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40710220445.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您关于【对电视台未经同意发布我家相关视频】的投诉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节目采访中涉及到您和邻居的房号是反映这个事件所必须的要素,我台进行客观报道是真实记录,不存在恶意捏造、歪曲事实,而且整个报道从未发表我台对本次事件或涉及人员的主观立场。新闻报道是一项法定权利,正当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行为‌具有社会正当性。对于公共事件、公共人物或符合公共利益的信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无需经过个人许可即可发布。 二、根据您提供的12**业主在抖音转发我台节目视频截图,12**业主未经我台授权私自使用我台视频,且在视频上添加与节目无关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我台权利,对此我们已将相关情况和截图提交法律部门进行处理。 最后,我们支持您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承办单位:惠州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电视中心
2024-07-31 16:16:50.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