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电视台未经同意发布我家相关视频 | 投诉单号 | 3024071022053127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10 22:05:31.0 | 答复时间 | 2024-07-31 16:16:5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电视台未经同意发布我家相关视频
诉求内容:江北期湖塘路5号惠鹏水云居公寓楼12**业主与我家有燃气热水器排烟管道位置有纠纷,该电视台在未经家同意的情况下把视频播出,并明确说出了我家的房号,现在水云居公寓楼12**业主把报道放到抖音视频,并断章取意,对我的名誉造成影响,我父母亲 情绪极度 不稳,母亲已去二院就医,现严正要求电视台严肃正视处理该问题,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将用法律手段处理,起诉电视台。
2024-07-10 22: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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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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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您关于【对电视台未经同意发布我家相关视频】的投诉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节目采访中涉及到您和邻居的房号是反映这个事件所必须的要素,我台进行客观报道是真实记录,不存在恶意捏造、歪曲事实,而且整个报道从未发表我台对本次事件或涉及人员的主观立场。新闻报道是一项法定权利,正当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行为具有社会正当性。对于公共事件、公共人物或符合公共利益的信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无需经过个人许可即可发布。
二、根据您提供的12**业主在抖音转发我台节目视频截图,12**业主未经我台授权私自使用我台视频,且在视频上添加与节目无关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我台权利,对此我们已将相关情况和截图提交法律部门进行处理。
最后,我们支持您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承办单位:惠州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电视中心
2024-07-31 16: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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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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