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游泳培训,拒不退费 | 投诉单号 | 3024071120015326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11 20:01:53.0 | 答复时间 | 2024-07-26 10:53:4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游泳培训,拒不退费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我在2024年7月3号通过线上微信在大亚湾小旗鱼游泳培训中心(惠州小旗鱼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报名了游泳培训班,在此培训期间,我多次出现皮肤过敏红疹状况,前期觉得可能是其他问题,后面连着观察了好几次,发现都是在该游泳池游泳后就会了。因此我于2024年7月9号,跟该培训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处理,而该培训机构从始至终都没有要跟我们消费者沟通协商的态度,一直都是敷衍了事。以这是特价课程,无法退款为由,把我们消费者拒之门外,也不给予处理回应。首先,第一点我跟该机构是线上微信沟通报名,该机构从我报名到出现问题,都没有跟我说过这是特价课程,也没有给予我任何合同和说明。根据消费者权益法,培训机构出现这种危及生命安全的问题,我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第二点,如果不给退费,在这么游下去,如果出现了人命关天的问题,该培训机构能否付得起这个责任。最后,希望领导们能够帮助我们弱小的消费者,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非常感谢!
2024-07-11 2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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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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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关于您反映游泳培训,拒不退费问题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处,小旗鱼健身服务场所负责人与您已达成和解,退还70%课程费用,相关问题已解决。下来,我局将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规范场所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23日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07-26 10: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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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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