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物业公司不作为,该怎么投诉? | 投诉单号 | 30240713201644096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13 20:16:45.0 | 答复时间 | 2024-07-24 16:21:3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公司不作为,该怎么投诉?
诉求内容:小区物业公司,收钱不干事,卫生做不好,保安不作为,电梯日常维修保养不到位。
2024-07-13 20:1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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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71320164409601】的事项已收悉!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小区卫生及保安的问题,我中心已敦促物业公司做好保洁服务和沟通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关于电梯保养问题,物业公司已要求维保单位加强对电梯运行的管理与维护。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鑫月城一期201栋1单元两部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共有2台电梯的使用登记证编号分别为梯粤LB9393和梯粤LB9398,维保公司为惠州市聚能电梯有限公司,电梯均定期检验合格,均在有效期内,每15天内维护保养一次,梯粤LB9393: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8月,梯粤LB9398: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8月。现场检查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有效,联系畅通,防夹装置正常。现场检查该电梯两部维保记录未发现问题,按要求履行了半月保、月保、季度保要求,且定期检验合格。安全负责人提供了两部电梯的设备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记录,显示维保员已在多个楼层对电梯进行测试,经检验排除了故障后才将电梯恢复运行。如有疑问,请致电:0752-3896236。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4 16:2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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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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