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二手房购房公积金贷款商转组合贷 | 投诉单号 | 3024071510575162001 |
| 类型 | 建议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15 10:57:52.0 | 答复时间 | 2024-07-17 10:14:0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二手房购房公积金贷款商转组合贷
诉求内容:本人购买了惠州首套房,该房子为二手房,办理商贷需要转组合贷,而惠州的二手房商转组合贷及公积金贷款均需要40%的首付,这对于购房者不友好,对购房者来说压力太大,建议相关政策能进行适度调整。
2024-07-15 10:5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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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沈先生: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二手房购房公积金贷款商转组合贷】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来信人已知晓相关贷款政策。
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因此办理商转组合贷款的房屋是二手交易购买的(即二手房),首付金额要大于等于抵押物价值的40%。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最新贷款政策请留意我中心官网。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7-17 10:1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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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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