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特定门诊特定病种认定-高血压认定情况 | 投诉单号 | 30240715170400438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15 17:04:01.0 | 答复时间 | 2024-07-20 10:53:4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特定门诊特定病种认定-高血压认定情况
诉求内容: 2024年7月15日下午,我打中心人民医院前台电话咨询我父亲高血压能否办理特定门诊病种认定,前台回复说需要医生评估高血压程度才可以认定,不是高血压都可以认定,需由医生评估。
我上网查询,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确认标准及待遇标准表》里关于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中确没有说明高血压认定的标准,那么是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所发布的制度不够严谨还是所有的病种都是在诊断标准内还需再由医生判断是否可以认定,那么这个判断依据是根据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若有,能否公开)还是说医生主观判断?因我父亲一直以来高血压服用药物,可提供至少2年以上的病历,所以不懂要何种程度才能进行特定门诊认定,前来咨询,谢谢
2024-07-15 17:0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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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特定门诊特定病种认定-高血压认定情况】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确认标准、待遇标准表及提供资料明细表》病种名称:高血压。诊断标准: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提供资料明细表:住院病人提供有符合高血压的诊断标准的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高血压药物的用药清单。(盖章)。门诊病人提供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近期的高血压用药清单。(盖章)。二、建议您可前往就诊医院医保办进行咨询。承办单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07-20 10:5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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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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