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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省级生态公益林非法砍伐,非法偷卖集体山林 投诉单号 30240722221545647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22 22:15:46.0 答复时间 2024-08-10 18:31:0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林业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省级生态公益林非法砍伐,非法偷卖集体山林 诉求内容:尊敬的惠州市领导,您好 我们是多祝镇石溪村桐子窝村民小组村民,我们是以一名普通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你举报我们村小组组长廖**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亲属朋友,低价卖出,独断转行,未经任何审批。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一下几点: 1.以权谋私,侵吞资产. 桐子窝小组在地名螺耕墩与坝尾河边 ,于2009 年时期由集体出资种植桉树树苗约3000颗 ,面积约 7亩. 小组多次请人进行管理等栽种.作为村集体林木资产.且此种植区域属于省级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廖**独断转卖,在未经村集体组织村民召开过任何会议关于集体林木出售一事会议,也未征得全体村民同意及签字认可的情况下,代替全体村民出售集体林木,擅自将村民所有价值5万余元的7亩集体林木,以2.3万元极低的价格出售给刘某某进行违法砍伐。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涉嫌非法侵吞属于集体全体村民的集体林木财产.。 2.利用职权,变公为私. 廖**以2.3万元极低的价格出售给刘某某的集体山林,这些钱应该入集体公账,但为了方便贪污,竟私设账外账,经查没有转入公账,钱不知所向. 3.关于村集体的国家补助,国家供电局于2024年5月在本村进行电网改造,需要打电线桩墩进行拉电线占用本村的农田和农作物,关于农作物损害及赔付的数量补助款,廖**从未组织村民会议,也没转达国家补偿政策,这些补偿款未在村里公开公布,也没有进入公账,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事实,上任以来未开过一次村民会议,现在老百姓们怨声载道,希望领导们还老百姓们一个公道,避免这种败坏党风。违法乱纪的现象继续滋生,清理违法蛀虫。
2024-07-22 22:15:46.0
诉求附件 11.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省级生态公益林非法砍伐,非法偷卖集体山林】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据工作人员回馈,我镇接到您反映事项组织工作组核实情况。日前,工作组联合职能部门到村委了解情况并约谈该村小组长;经初步了解,因电网改造经过山林,需砍伐部分林木,目前该林木也未出售,再经了解,因您未在本村居住该村小组长致电给您户通知说明林木出售,您户没接听电话,村里居住村民无异议。目前,工作组已督促该村小组长要及时公示村小组集体账目。如有疑问,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镇综治中心反映事项。下来,工作组将督促村委、村小组及时做好村民的解释和协调工作。工作人员已告知您情况,您已知悉。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
2024-08-10 18:31:0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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