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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伦艺境小区一刀切不允许2轮电动车进地下停车场 投诉单号 3024072309200273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23 09:20:02.0 答复时间 2024-08-09 17:29:5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海伦艺境小区一刀切不允许2轮电动车进地下停车场 诉求内容:关于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仲恺高新区房产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及消防部门的要求,”一刀切“禁止电动自行车行为有以下几点不合理: 1、物业未在安排室外停车棚及监控前提下,直接不给电动车进入,电动车在室外无处停放,只能太阳暴晒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以及极大被盗窃风险。 2、家庭只有电动车交通工具,购置大重量的生活用品,只能手提步行很远进去小区,若存在大风大雨的情况,未考虑到此类等特殊情况,民生和人性化在哪?特别电动车载着小朋友,下大雨的时候,是否此特殊情况,实行特殊化管理,保安开放行条并登记进入时间,半小时内未开出进行罚款,长时间未开出,由保安巡逻统一移至小区室外放置,或者其他民生化措施。 3、快递上门取件或者送件,存在此情况的确是考虑到物品大件需上门服务,此类是否由快递员出具快递员工作证明等,可开电动车进入小区,也实行时间管理等措施 以上关于“一刀切”管理未实际考虑到小区的民生化,请领导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做出调整管理意见,谢谢!
2024-07-23 09:20:02.0
诉求附件 db84841c7eec27e20e2c44faf75c8bd.jpg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72309200273401】的事项已收悉!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快递电动车入小区等问题,经了解,物业公司就该事项正在征求小区业主意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居民住宅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按照设备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须满足必要安全条件,我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积极协助配合属地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我中心已敦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服务和沟通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二、防盗、出行便利和防火均关系民生,感谢市民的建议。已督促物业和业委会组织出台试行优化措施,并实现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视频监控覆盖。如有其他需要咨询,请拨打0752—2613175。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09 17:29:5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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