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 | 投诉单号 | 30240724133929875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24 13:39:30.0 | 答复时间 | 2024-07-25 11:04:3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
诉求内容:请问下例【附件】关于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为30%是否属实?已办理商贷的转公积金贷款是否也可以首付比例为30%。
2024-07-24 13:3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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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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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自2024年7月19日发布之日起实施,商转公或组合贷款业务中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也按照该文件实施。
7月24日,我部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为您作出详尽的解释,您表示知悉,并对答复满意。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再次咨询!
业务咨询:0752-12329或6733396。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罗管理部
2024-07-25 11:0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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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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