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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手房公积金贷办理节点问题 投诉单号 30240726120133067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26 12:01:34.0 答复时间 2024-07-30 09:57:4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二手房公积金贷办理节点问题 诉求内容:近日出台了《关于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二手房公积金贷的办理首付从四成降到三成,想咨询办理节点的问题。 本人于2022年9月完成了二手房的过户,当时是缴纳了三成的首付,纯商贷。现《通知》下发后,是否具备转组合贷的条件?因为看要求,“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模式之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二、受理时点为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 申请时效为不动产登记受理回执签发之日起90天内或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90天内申请。 ”,个人从字面理解需要在办理过户后3个月内就完成这个公积金贷的办理申请,像本人这种已经过户并还贷2年的,还能不能办理商转组合贷?谢谢!
2024-07-26 12:01:3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许先生: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二手房公积金贷办理节点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来信人已知晓相关贷款政策。 一、经了解,许先生家庭名下有一笔未结清的本市商业住房贷款(二手房买卖),现咨询能否申请商转组合贷款。 二、办理商转组合贷款,剩余商贷金额不能低于原商贷六个月还贷额度,且在办理商转组合期间不能结清剩余商贷金额。如办理商转组合贷款的房屋是二手交易购买的(即二手房),首付金额要大于等于抵押物价值的30%。以下是办理商转组合的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或配偶)须在我市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申请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商业银行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并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该贷款尚未结清并处于正常还款状态(该贷款处于当前逾期状态或累计逾期超过3期(不含本数)不受理); (三)申请人(或配偶)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消费性贷款、车贷、其他经营性贷款近5年内合并计算逾期累计超过6期(不含本数)、连续超过3期(不含本数)的,或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近2年内逾期累计超过6期(不含本数)、连续超过3期(不含本数)的不予贷款 (四)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人家庭所有负债每月还款金额扣除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50%) (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系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的唯一住房;(用于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Ⅰ类、Ⅱ类人才不受商转公“唯一住房”限制); (六)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七)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办出不动产权证书,且该住房应仅为原商贷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八)商转公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Ⅰ类人才在我市办理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商转公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80万元(Ⅰ类人才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Ⅱ类人才办理首套房商转公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Ⅱ类人才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货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 9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7-30 09:57:4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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