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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城区住建部物业股行政不作为 投诉单号 30240805143901702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05 14:39:02.0 答复时间 2024-08-09 09:05:2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城区住建部物业股行政不作为 诉求内容:多次在12345举报我们小区景信物业没有在住建部备案,1.在2015年8月份违规涨物业费,(该物业在下埔水印尚瑅那一年用同样的方法涨物业费,被南方日报媒体曝光过)。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物业野蛮涨价从前期物业协议1.1元涨到1.43元,至今惠城区物业股没有解决问题,2.物业故意把小区公共分摊电表安装在机房里面,他们进行分电表从总电表搭线做手脚偷电,他们用的分电表主要有楼下商铺,物业经营用电,电动车充电用电,我们一直要求物业把月报表公示出来,入伙17多年都没有公示,在2023年11月才看见第一次公示分摊报表,看见报表才发现物业分电表一个月才使用10~50度电,完全不符合常理,光物业一台电脑一个月就需要50度电量,电动车上百辆充电,还有几台空调。我们业主多次要求物业把电表安装在户外,他们拒绝业主们的要求,就想在机房里想做手脚偷电要业主们分摊公共用电总表的费用。3.该物业服务也违反前期合同协议书,就一天两个老头轮流值班,楼层巡查签到表都没有,消防设备也没有按月检查过,楼层卫生也是一个星期没有清扫一次。3.物业违反合同协议收取维修费,协议条款是在大型维修需要动用维修基金,业主交了服务费物业还要另外加收维修费,多次在12345投诉给住建部物业股解决,投诉编号后四位为:5001、7201、1101、9601、7701、2801、0001、7501、4001、8001、1701因为物业股的行政不作为,每次都是当一个物业的传话筒,什么问题都不解决,严重违反了违反了广东印发的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规定,第11条规定诉求事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超出15个工作日没有答复诉求人,多次诉求都存在超期行政不作为,到现在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不知道政府养这样一个部门是干什么的?
2024-08-05 14:39:02.0
诉求附件 d03787967eaceb876da51ba467d38cb.jpg 443f9237180d77053e9cefab19d9b61.jpg 4fdfca745887b16cc9986638cb9e6f4.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惠城区住建部物业股行政不作为 】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物业服务企业反馈表示: 1、本小区自2007年小区开始投入使用,其物业公司服务至今,从未收取过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房屋维修基金》,也从未动用过业主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2、本小区入伙17年来,公共设施设备使用多年,正常使用的损耗、老化、建筑质量、墙壁发霉脱皮、厕所渗水、水泵生锈爆裂,电梯钢丝绳补偿链老化、断股等,进行各项必要的维修:消防器材更新更换、墙体瓷砖脱落更换,公共排水管道破裂维修,公共走道墙面地面粉刷,电梯维修、二次供水系统水泵更换等。维修更换,保持设备设施在使用有效期内,保证了住宅正常使用,保障了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楼房的增值保值。维修也均在大部分业主的要求、建议、同意下进行,总费用按实际受益户数分摊,并且均有公示、有拍照、有维修说明,并不存在重复收费行为,也不存在欺诈业主的行为。 3、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的项目中,包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均由我物业公司负责,并未向业主另外收取费用。 其物业服务人员尽全力为业主做好服务,愿亲自上门和业主及投诉人沟通,争取得到业主的满意。如有业主认为其物业公司收了专项维修资金的,请提供证据其物业无条件退款,如不能提供证据,请停止造谣,停止无效占用政府部门公共资源。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8-09 09:05:2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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