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万科文瀚花园营销中心销售不规范引导消费 投诉单号 3024080711463745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07 11:46:38.0 答复时间 2024-08-23 17:08:2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万科文瀚花园营销中心销售不规范引导消费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4-07-28去万科文瀚花园营销中心看房,在营销中心现场与他们营销同事王小姐在沟通新房价格时,销售有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首先在交诚意金的时候,销售说的是先交诚意金申请新房折扣,这个申请过程销售当场说的需要内部提交流程由领导审核是需要二到三天才能申请下来。根据销售的引导现场刷卡交了一万的诚意金有刷卡记录并摘要有写是诚意金。交完后销售现场离开不到10分钟就说折扣已经申请下来,这个过程根本就不存在说是有走流程这一情形。与销售引导刷卡时候说法不符合。然后销售再次引导说折扣下来需要再交一万转成定金固定房源。由于当时在现场着急回深圳因此又刷了一万。这个过程中销售也没有告知这个定金是可以考虑三天如果考虑完后不购买是可以退款的。直到后面由于过了一周不想购买此房时与销售沟通才告知已经过了时间段不能再退款了。这整个过程中销售都没有在交钱与退款的事项上面说的很明白。有误导消息者的情形。请领导体谅底层劳动人民的赚钱不易。与对应的开发商惠州金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调退回至少诚意金一万这个部份的款项。另外要求对应楼盘销售在销售新房时不要为了收钱而故意隐瞒一些条款引导消费者交费。谢谢领导。
2024-08-07 11:46:38.0
诉求附件 3wa992ig5msvgvrs1bk8b711u_1080X2400.jp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万科文瀚花园营销中心销售不规范引导消费】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开发企业联系,开发企业表示实际情况与客户陈述不相符,现场顾问明确告知购房后可考虑三天且引导客户看了现场公示三天无理由退定标识牌。该司表示客户从认购日至签约日有一周时间,期间从未提出退房诉求,且签约当日客户因对按揭贷款有疑虑从而拒绝贷款其表示筹借资金改为一次性付款。该司表示尔后客户提出要购买深圳房子,放弃购买本项目,因该客户不符合三天无理由退房申请,故不予退定处理。 业主所提出的退房(退定)问题属民事合同纠纷,对退房(退定)问题是否对业主产生违约以及违约金具体数额的认定,以建设单位与业主形成的协议或司法裁定为准。 2024年8月14日,工作人员已短信告知市民相关情况。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股(联系电话:0752-3826769)。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8-23 17:08:20.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