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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秋长日新学校逼迫怀孕女职工签署辞职申请书、扣押工资 投诉单号 3024080815100053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08 15:10:01.0 答复时间 2024-08-24 08:28:2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秋长日新学校逼迫怀孕女职工签署辞职申请书、扣押工资 诉求内容: 本人为秋长日新学校的一名女教师,于2024年6月18日向学校校长递交了产假申请书。学校的规章制度规定女教师享有三个月产假,因本人的预产期为2024年9月5日,所以申请的产假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共计92天),也向学校说申请了剖腹产需要多一个月的产假,即产假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121天)。校长让我在申请书摁下手印后接收了申请书。可是在2024年7月3日当天,校长把我叫到办公室,示意我休假的同时要签署一份“辞职审批表”,当时的我拿过了这份表格后并未签署。 在2024年 7月5日,校长通过来电询问我为何没有提交“辞职审批表”给他,我在电话中明确表示我申请的是产假,不应该签署这份辞职表,可是校长却认为这份表格相当于一份工作交接,认为我如果没有签署就会给学校的工作交接造成一定的麻烦。可是表格并不属于“工作交接表”,而是一份员工的“辞职申请表”。因此我强烈表示不能签署这份表格,后来校长让我把表格的标题改成“产假申请表”,我也应和说可以。可是后来我发现表格中有同意与学校解除合同的字词,加之我早已在放暑假前向学校提交了“产假申请书”,所以我便没有理会这份“辞职申请表”。可在2024年7月8日,收到了学校的财务在学校微信群中通知教职工工资发放的消息后,我是未收到学校的工资到账的。后来通过微信询问学校财务才得知,是学校校长告知财务,因为我的工作未交接,所以不能给我发放工资。实际上也就等于是说:因为我未签署校长认为的“工作交接表”(实际上是“辞职申请表”),所以就不能给我发放工资。 因此,我向人社局投诉秋长日新学校对待孕妇女教师的做法!学校没有按照劳动法保障女性孕妇的福利!逼迫怀孕女教师签署“辞职申请书”,等于是变相辞退怀孕女职工!如若不签署便以工作没交接到位为由扣押工资!这完全是侵犯了怀孕女职工的福利!
2024-08-08 15:10:01.0
诉求附件 辞职申请表.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秋长日新学校逼迫怀孕女职工签署辞职申请书、扣押工资】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电话联系您,工资问题我局按劳动监察程序处理中;补偿问题,请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上湖东街2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咨询电话:0752-3374654。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电话:0752-3768671。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24 08:28:2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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