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君龙雅苑小区景信物业没有依法备案乱作为 | 投诉单号 | 30240811090649920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8-11 09:06:49.0 | 答复时间 | 2024-08-30 17:29:1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君龙雅苑小区景信物业没有依法备案乱作为
诉求内容:
1.多次向住建部投诉物业擅自涨价物业费的行为,住建部不但不作为,没有进行调查和处理,还充当物业的传话筒,说是经过3/2的业主同意签名的,我们要求公示业主同意签名单,物业拿不出来。
2.对于收取小型维修费的不合理情况,多次向住建部反映。我们业主都交了维修基金的,根据前期物业协议小型维修费就包含在物业费里面的,物业不合理另外收取,就是违反合同协议重复收费了,
3.针对霸占业主共有面积经营收益的问题,多次向住建部举报,要求其进行查处,并主张返还属于业主的收益,住建部不作为。同时,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一起,通过合法途径,如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无效、多次向业主住建部反映情况等,要求物业纠正这些违规行为。住建部不作为。导致小区物业嚣张乱作为越来越严重。
2024-08-11 09:0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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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君龙雅苑小区景信物业没有依法备案乱作为】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管理相关的投诉问题,物业负责人回复如下:1、关于物业管理费涨价的问题,我司按规定在2016年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和面积签名同意,完成意见征集,并有张贴公示,业主可到物业管理处查看。
2、关于维修费,小型维修、保养、日常消耗品由我物业负责,并未向业主收取费用。中修大修等必修项目才向业主公示分摊收取。因此本小区并未重复收费。
3、本小区物业并未霸占业主共有面积经营。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积极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8-30 17:2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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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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