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用人单位误给离职人员缴纳社保退费流程(线上渠道被驳回要求线下) | 投诉单号 | 3024081316312883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8-13 16:31:28.0 | 答复时间 | 2024-08-28 11:27:3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用人单位误给离职人员缴纳社保退费流程(线上渠道被驳回要求线下)
诉求内容:想咨询一下,关于税局的社保征收系统有社保申请退费入口,能按线上渠道提示递交资料,但是依旧被驳回强制要求到线下窗口办理,那线上渠道办理的条件是什么才能使用?因为根据广东税局的推文申请退费是可以线上操作(实用!社保费退费全流程网上办操作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Tt4MWfWkTw3pPv7wsFhV8w)
2024-08-13 16:3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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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用人单位误给离职人员缴纳社保退费流程(线上渠道被驳回要求线下)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 接拟办,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您了解情况,误缴社保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退费,工作人员已指引您前往社保部门办理退费。 2024年8月15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二、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27日与您进行电话联系数次未能接通,现将退费流程在此告知,因单位误给离职人员缴纳社保退费不属于税务局职能,故被税务局驳回,社保缴费含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退费需分别返回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请参保单位办理人持误参保情况说明、单位营业执照、离职证明、办理人和参保人身份证、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到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大厅办理,经核实确为误参保的予以受理。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阳分局
2024-08-28 11: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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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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