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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及举报擅自更改道路 投诉单号 3024081517362109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15 17:36:21.0 答复时间 2024-08-27 11:01:5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及举报擅自更改道路 诉求内容:基本情况:大亚湾大道位于四海花木厂往荣盛御湖观邸方向原本有一个路口,每天会有大量的在此转向,前段时间此路段被封。现行路况需要绕行多4-5公里左右造成极大的不便,增加出行成本、时间。现针对此问题提出以下投诉并举报,详情如下: 1.目前此举行为措施是哪个部门主导,负责人是谁? 2.此举行为依据是哪个法规及条例,是否符合相关流程及规范。(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占道、挖掘等行为,且之前经过路口施工单位并没有想过许可及环评等信息,如果有请提供当时现场的施工日志) 3.此举行为是否有做民意调查、是否符合市民利益。 补充说明:每天能有大量的出行车辆在此掉头,充分说明了路口路段的需求,采用粗暴、简单的封堵,对市民出行增加难度是明显懒政、惰政的直接体现。严格要求对事件的部门及负责人进行追责处理,保留向上级部门行政诉讼 投诉 信封等权利。
2024-08-15 17:36:2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投诉及举报擅自更改道路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为保障道路的顺畅和安全,建议您前往就近的立交桥底进行掉头。因此路段的事故频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区领导组织交警部门、区城建部门多次现场调研走访后,共同讨论同意过往车辆前往立交桥底掉头,目前此道路的通行秩序良好,此行为符合市民利益。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规、文明有序行驶车辆,共同维护我区交通安全秩序环境。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08-27 11:01:5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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