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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石湾镇政府不处理博威公司转移财产,不发工资的事宜 投诉单号 3024082214360783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22 14:36:07.0 答复时间 2024-09-07 08:41:0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石湾镇政府不处理博威公司转移财产,不发工资的事宜 诉求内容:惠州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70名员工被迫欠薪3个月,员工反应到12345,后转到石湾镇政府办理,石湾政府不作为,放任博威公司转移财产,不发工资的行为,人民群众生活困难,吃饭都没钱了,马上孩子开学,学费无望,希望政府部门协助处理。
2024-08-22 14:36:0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石湾镇政府不处理博威公司转移财产,不发工资的事宜】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所描述的事发地为惠州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我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已多次与惠州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并督促惠州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落实工人工资问题。经协调,惠州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与您就工人工资的问题达成一致,承诺将于2024年9月中旬对所拖欠的工人工资进行补发。2024年9月6日,已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经您确认,公司已经承诺于下周(9月中旬)补发拖欠的工人工资。如后续有疑问可咨询6127711电话。承办单位: 惠州市博罗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09-07 08:41:0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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