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天元公司和东头村集体土地归属权限 | 投诉单号 | 3024083116240519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8-31 16:24:06.0 | 答复时间 | 2024-09-10 09:19:1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协办公室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天元公司和东头村集体土地归属权限
诉求内容:黄埠镇府既然终止了天元公司的合同,黄埠镇府又怎么说有纠纷?既然终止何来纠纷?东头集体与一份失效的合同,怎么存在纠纷?bbubudolonvnv
2024-08-31 16:2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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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天元公司和东头村集体土地归属权限】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民邹**,沙埔村原东头村小组村民,现居住在香港。接到你的诉求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广东天元生态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天元公司)与东头村小组的《同意土地承包经营(转让)合同书》形成于2010年12月,该合同是东头村小组与天元公司签的合同。你反映的天元公司和东头村集体土地归属权限涉及到双方的合同纠纷。合同是否有效,是法院裁定的范畴,镇政府无权裁定是否有效。2012年初经调查,广东天元生态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与东头村小组租赁山林土地进行开发等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所以镇政府于2012年3月就向天元公司发出了停止对东头村小组租赁的山林土地进行开发行为的函。该问题属于涉法涉诉问题,按照诉访分理规定,若你质疑该合同的合法性,建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9月6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2024-09-10 09:1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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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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