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求助 | 投诉单号 | 30240906105802614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06 10:58:03.0 | 答复时间 | 2024-09-13 14:55:5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求助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惠城区龙丰科肚村村民邱**,居住在惠城区龙丰街道花园水西路二巷**号。本人上报花园水西路二巷巷尾多年以来因地势较高但并未对下方斜坡做加固处理未修挡土墙,现仍处于泥泞易坍塌状态。曾多次上报村委,但并未获得结果。因今年雨水台风较多,本村多处地方已出现因水土流失导致道路空鼓下塌。村委上报了本村多处含有坍塌隐患的位置给上级领导,其中包含水西路一巷巷尾及三巷地面空鼓情况等均获得政府的妥善处理,但唯独二巷巷尾一直未获得处理。同样是本村的道路,因为需要处理的面积较大,村委一直未给出处理结果,如果真的坍塌道路前后两端的房子将会倒塌,十几人的生命安全都无法获得保证。现恳请领导能安排专业人员实地勘察,正逢台风天,连日的雨水,居住这附近的村民日日在担惊受怕,希望等得到政府的回复!感谢国家感谢人民政府!
2024-09-06 10: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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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求助】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我街道花园水西路一巷、二巷巷尾,该地点在1980年代就开始削坡建房,大部分居民自行出资建造挡土墙。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您反映花园水西路二巷**号处由工程建设引发,应由建设方进行治理。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
2024-09-13 14:5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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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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