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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诉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公积金补缴 投诉单号 3024090611260023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9-06 11:26:01.0 答复时间 2024-09-09 16:26:2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申诉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公积金补缴 诉求内容:入职改公司公积金未按实发工资缴纳公积金,而是按基本工资缴纳公积金,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稽查
2024-09-06 11:26:0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申诉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公积金补缴】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需补缴住房公积金,需要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1.维权职工本人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单位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打印件);3.维权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例如能覆盖所有在职时间段的劳动合同或写明入职、离职时间的离职(在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认定了入职、离职时间的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4.维权职工的工资情况材料,例如具有单位印章工资凭证或体现个人信息的具有银行盖章的工资流水明细,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仲恺管理部实名投诉,办公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以上材料需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我们将根据您提交的材料及实际情况,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752-3165678,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仲恺管理部
2024-09-09 16:26:2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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