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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伦堡中侨公馆在小区消防通道公共区域开展违法经营活动 投诉单号 3123071813165511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18 13:16:55.0 答复时间 2023-08-08 09:41:0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海伦堡中侨公馆在小区消防通道公共区域开展违法经营活动 诉求内容:海伦堡中侨公馆小区位于爱民中路淡水中心区域,周边2公里内有大型商超10家以上,便利店上百家,菜市20家以上,小区门口5米、20米、50米设多家便利店,生活交通十分便利。物业在小区消防通道开展违法经营,详见附件照片。 一、现场照片: 1、物业未与小区业主沟通且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在小区4个楼栋消防通道摆放自动售卖机,如下图。私拉明电,插头裸露,小孩手直接可伸入,在消防灯位置接入大功率冷藏柜,超负荷用电。 2、物业未与小区业主沟通且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在小区公共车道不定时摆摊售卖,如下图。 3、物业未与小区业主沟通且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在8部电梯接入广告,电费业主公摊,收益不公示全体业主。 二、违法违规: 物业在小区业主公摊公共区域及小区消防通道私自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1、 未沟通、未征求业主同意,未公示、未告知全体业主,私自发生以上行为,流程违规。 2、 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公共区域,业主公摊面积,私自进行经营活动,私自改变属地使用性质。 3、 违反消防安全,私拉明电使用大功率设备,从消防安全灯取电,并插头裸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 售卖食品饮料,未公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安全证、健康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资质,违法经营。 5、 小区收取2.6元物业费且公摊公共区域电梯、照明、供水用电,未设立公示4个经营电表读数,存在公摊风险。 6、 业主公摊区域经营收益归业主所有,未合法公示经营合同、租金收益、电表支出,且经过业主许可。 三、业主诉求: 立即停止中侨公馆以上楼道、电梯、通道所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撤出所有设备,公开透明公示小区物业日常费用。 请转办:消防、工商、食药、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2023-07-18 13:16:55.0
诉求附件 海伦堡中侨公馆在小区消防通道公共区域开展违法经营活动.pn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你好!关于你反映【海伦堡中侨公馆在小区消防通道公共区域开展违法经营活动】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其中三台自动售卖机未摆放在疏散通道,另外一台自动售卖机放置于楼栋入户大堂内,大队已对物业进行提醒,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电线进行套管,确保消防安全。如仍有疑问或是意见建议,敬请致电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电话:3814218。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2023年7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约谈中侨公馆物业公司负责人,针对摆放自动售卖机、存在安全隐患等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的规定,我局责成物业公司是否摆放自动售卖机及收支明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征求业主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将投票表决结果公示,加强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并消除,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7月27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你调处结果,你表示知悉。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2036)。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经调查,惠阳区淡水海伦堡中侨公馆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公摊费主要包括电梯、加压水泵、照明路灯等公共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费用,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有约定业主应依据本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分摊等费用。该小区公摊费分摊情况已在每栋大堂公告栏作了公示,若你对分摊情况仍有疑问,可到物业公司查核具体分摊明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另外,我区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点放开、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放开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其他相关收费,由物业公司与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的行为(包括提供服务和收取相关费用的办法)受合同、协议约定的约束。建议你查询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相关约定,如出现收费纠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对此,我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沟通,慎重考虑业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业主满意度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若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 2023年8月7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相关调处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 四、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到海伦堡中桥公馆进行检查。经查,该小区内的自动贩卖机和临时档口已撤离,现场未见有自动贩卖机和临时档口。下来,我局将加强对该小区的监管力度,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办理。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7日短信告知投诉人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0752-3372982咨询。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09:41:0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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