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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求市长为百姓做主,还给社会公平公正的蓝天 投诉单号 3123072017524458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20 17:52:45.0 答复时间 2023-08-14 15:01:3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段致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求市长为百姓做主,还给社会公平公正的蓝天 诉求内容:未来花园三期开发商,售楼时候隐瞒重大不利因素,私自修改规划用地属性,将原本公共用地修改成住宅用地,以达到隐瞒规划大型垃圾中转站,利于售卖的目的。如此欺骗消费者,欺骗金额巨大,恳请政府为百姓做主。希望政府要求开发商同意业主的退房要求,并补偿相应的贷款利息损失。或者政府体察民情,将近距离的大型垃圾中转站迁往更合适的位置,避免建设在对居民有巨大影响的位置。
2023-07-20 17:52:45.0
诉求附件 13183be9f35c2b1f5a21bc6a9ade2e6.jpg ca869def14aa5a15cba558c98279c7c.jp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经核,您提及的垃圾转运站位于2011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马安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编码为JD32-03,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849平方米。在2016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该地块垃圾转运站名称、服务半径、建筑面积及转运量,将其命名为新乐大道垃圾转运站。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垃圾转运站论证报告,后续您可关注我局官方通知和公告。 二、你反映开发商隐瞒重大不利因素欺骗消费者事宜,请你向具有房屋销售监管职能的住建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你要求房地产退房并补偿贷款利息损失事宜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建议你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请求市长为百姓做主,还给社会公平公正的蓝天】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市住建局会同我局到未来花园项目营销中心现场,通过查阅资料、问询企业等方式全面进行核查。 1.经查阅未来花园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规划控制图》《总平面规划图》《未来花园项目红线内及周边环境因素提示书》等资料,项目红线内未配套建设垃圾转运设施。 2.经实地查看红线外垃圾中转站位置,该地块现状为:出租给项目总包施工单位中建七局作为临时项目部。垃圾转运站位置北面为未来花园三期大门口,中间有一条24米城市次干路进行分隔,两地块之间建筑红线44米;东面为德威江誉诚三期项目;南面和西面均为德威江誉诚地块,尚未建设。 3.经询问未来花园开发企业,表示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时,垃圾转运站没有建设,至今现状仍未建设,在此之前未收到政府部门关于项目周边建设垃圾中转站的相关文件。 故,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对垃圾中转站的信息进行公示。 出现投诉后,企业经与自然、环卫等部门核实清楚情况,于4月初在项目营销中心现场,张贴公示周边规划拟建设垃圾中转站信息。 4.经核查,企业销售时的宣传等资料,与实际状况基本符合。目前,企业巳对周边规划拟建设垃圾中转站在营销现场进行公示。 关于您反映的要求退房退款问题,企业表示可按合同约定执行,建议您按合同约定执行或循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8-14 15:01:3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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