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不满意惠州市公安局的答复 | 投诉单号 | 3123082422334876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24 22:33:48.0 | 答复时间 | 2023-08-29 15:00:1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维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不满意惠州市公安局的答复
诉求内容:尊敬的黄维玉书记:
我是肖秋林,我写信给您反映了关于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郭友亮、张育平、曾庆锋及曾文斌等人与陆栋生勾结,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敲诈勒索我的巨额财产一事,并附上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共计58页。通过这些事实的陈述和证据的呈现,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并没有职务侵占的行为,而是遭受了他人的诬告陷害与敲诈勒索。
然而,我非常遗憾地收到了惠州市公安局关于我的答复,其内容如下:肖先生:您好!你反映相关问题已收悉!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由市局经侦支队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经核查,办案民警在侦办您反映的案件过程中,均依法依规取证,不存在违纪违法的情况。如您有新的证据证明相关刑事犯罪的情况,请您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经办部门:经侦支队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
我深感遗憾和失望,惠州市公安局没有尊重事实和法律,纵容了陆栋生的行为,并且对冤假错案的受害者缺乏应有的同情和关怀。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法治,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我恳请您就我的情况向惠州市政法委提出申诉。请您正视并认真处理我所遭受的冤假错案,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我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并保留采取进一步合法措施的权利。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敬礼
肖秋林
2023-08-24 22:3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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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群众肖秋林:您好!您来信反映的事项属涉访涉诉领域,建议您依法通过相应渠道进行反映,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
2023-08-29 15: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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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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