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东部现代城开发商售出车位不给办产权证求助 | 投诉单号 | 31230826101037423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26 10:10:37.0 | 答复时间 | 2023-09-08 17:01:2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东部现代城开发商售出车位不给办产权证求助
诉求内容:书记,您好!我是东部现代城五期的业主。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外来打工人,在惠阳耗尽所有,掏空四家钱袋子,终于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为了停车方便,在东部现代城开发商实地公开售卖车位后,交了钱,也交了税。原本开开心心的等着领取车位不动产证,可迟迟不见开发商去办理,每次都说快了快了。咨询惠阳税务那边,说是开发商资料没给齐。自从税务局交完税到现在,已经有三年有余了,不知还要等多久。
希望书记能够帮助咱们去推动一下,听说开发商都要倒闭了,那我们交的钱都打水漂了。这种事情我们诉求无门,只能求助书记您了。业主都在等待政府能给咱们一个公正的结果。再次麻烦您了,书记!
2023-08-26 10:1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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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东部现代城开发商售出车位不给办产权证求助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办事处东部现代城花园五期地下室B1、B2层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部份)已办理首次登记。关于反映的办证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需由开发商及购房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完税证明、双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共同申请。工作人员已联系并敦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的办证材料,及时提出办证申请。若因开发商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办证义务的,建议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方式解决。
如您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惠阳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2-3357035,8月29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您。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关于关于东部现代城开发商售出车位不给办产权证求助问题,经核查,东部现代城五期尚未办理停车位租售方案备案,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在符合办理条件下尽快办理。9月7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住建局房产股0752-3826769。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08 17: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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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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