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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草草结案 投诉单号 3123091110164006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11 10:16:40.0 答复时间 2023-10-02 08:19:0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草草结案 诉求内容:投诉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草草结案,没有出具任何被投诉人书面调解意见书,没有联系投诉人认真核查投诉信息, 事由:2023.6.26我从拼多多店:华夏云优选。购买了一箱红豆沙,商家在拼多多页面宣称“农治即食陈皮红豆沙粥甜品罐头核桃糊香芋椰汁紫米露营养美味便携”。2023.6.30我收到货发现该商品外包装条码信息为“6923959016370”,出于食品安全标准考虑,查询了该条码信息发现为“顺南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和产品外包装实际企业信息不一致,如有委托,那不符合GB7718-2011.4.1.6.1.3规定,如没有委托,那涉嫌盗用条码信息,严重不符合《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应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诉该企业,可接受协商处理 企业信息:顺南食品(惠州)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博罗县观音阁镇观麻大道9号 订单编号:230626—079586927403728 投诉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核查该公司生产的“陈皮红豆沙罐头”产品条码事项,该公司现场提供了“关于商品条码使用的说明”和“商品条码使用授权书”各一份;该公司的商品条码是由顺南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授权使用。该公司表示不接受我局的调解处理。 问题一:条码不可以授权,扫出来的信息和产品外包装信息不一致,如真有委托那必须在产品外包装标注,不符合GB7718-2011.4.1.6.1.3规定,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仔细核查 问题二:没有出具任何被投诉人书面调解意见书
2023-09-11 10:16:4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草草结案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再次核查,顺南食品(惠州)有限公司是顺南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质检办法函﹝2008﹞67号)第二条第二款“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子公司可以在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的统一品牌的同类产品上使用由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规定,集团公司是有权限授权商品识别代码给子公司使用的。我局执法人员经于2023年9月18日10时20分经办公电话(0752-6637223)联系您 ,您表示不用出具书面调解意见书,也同意回复意见。 惠州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2 08:19:0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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