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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阳区三和街道实地木槿雅著地下停车位产权证办理 投诉单号 31231008151839085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08 15:18:39.0 答复时间 2023-10-17 18:05:5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区三和街道实地木槿雅著地下停车位产权证办理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1年8月购买惠阳区三和街道实地木槿花园地下室B1层147号停车位,在2022年4月24日已交纳车位契税,并已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给到惠州市现代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办证工作人员,至今已过去两年多了,实地木槿花园开发商还未办理车位产权证,请市委领导父母官为民作主,帮忙要求开发商办理相关车位产权证,谢谢!
2023-10-08 15:18:3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区三和街道实地木槿雅著地下停车位产权证办理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莲塘面地段实地木槿花园地下室B1层147号已办理首次登记,该房已于2023年9月26日被法院查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因此暂不能申办购房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鉴于该房已被辛集市人民法院作出查封的限制,您可与辛集市人民法院联系处理相关查封事宜。若因开发商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办证义务的,建议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方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您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惠阳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2-3357035,10月1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您。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关于惠阳区三和街道实地木槿雅著停车位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经核查,该项目尚未办理停车位租售方案备案,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开发企业表示会尽快处理,请您耐心等待。10月1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住建局房产股0752-3826769。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17 18:05:5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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