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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求督促主管机关对开发商房屋质量恶劣造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宣传教育 投诉单号 3123102823272996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28 23:27:29.0 答复时间 2023-11-16 17:23: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黎炳盛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求督促主管机关对开发商房屋质量恶劣造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宣传教育 诉求内容:万科中交金枫花园楼盘开发商惠州慧通置业有限公司,房屋质量整改造假恶劣行为未被行政处罚教育,恳请市委领导:1、督促主管机关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并公示处罚,2、督促主管机关对本人多次述求进行正面回复。谢谢领导! 【说明:开发商关于本人房屋天花板楼板开裂的问题整改经历过两轮,第一轮是今年4月份,惠城区质监站责令开发商整改,而且开发商也联合各单位出了盖章的整改方案给住建局备案,整改方案明确记录了该如何整改裂缝,但实际却没有修复天花板一百多处开裂,而是直接腻子覆盖天花板,并在4月底通知本人收房!如此对待工程是万万不能接受的,本人发光家底买来的商品房被如此对待!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也给家人造成重大心理负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神和精力,整个4月份经常睡不着,应该对开发商这样恶劣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公示处罚。第二轮整改是今年5月份,开发商因为4月份天花板裂缝未修复被发现,就按照原先的整改方案整改了天花板裂缝,这是本来就应该做的,惠城区住建的回复只是回复了第二轮整改的情况,并未对4月份开发商房屋质量整改恶劣造假行为进行处罚答复,这样纵容开发商完全不符合省委倡导的高质量发展要求,也引起了业主的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恳请领导督促主管机关对开发商恶劣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宣传教育,以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作为老百姓不希望新闻上看到被处罚的都是一些不知名的小开发商,大开发商也应该一视同仁。】
2023-10-28 23:27:29.0
诉求附件 请正面回复处罚开发商核心述求.png 信访投诉待回复.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请求督促主管机关对开发商房屋质量恶劣造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宣传教育】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多次组织业主、开发商、监理、总包中交四航局进行协调整改会。经过沟通,多方就整改达成了共识,同意按设计院、监理等各方确认的维修整改方案对楼板裂缝进行整改。裂缝整改完成后,通知业主确认维修质量再上腻子和油漆,过程中做好成品保护和维修台账。目前已按方案整改完成,业主于2023年6月23日已验收。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16 17:23:1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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