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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求将协调我举报的案件移交异地公安机关 投诉单号 3123110309070478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03 09:07:04.0 答复时间 2023-11-20 11:15:2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维玉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求将协调我举报的案件移交异地公安机关 诉求内容:尊敬的黄维玉书记: 我写信给您,希望您能够帮助我解决我在向惠州市公安局报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曾于2023年8月24日向惠州市公安局信访科反映案件情况,并被要求向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然而,在提交报案材料后,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案件仍未得到任何答复。 在报案过程中,我曾向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交了相关报案材料,并接受了他们的询问和调查。然而,尽管我已经配合了他们的调查,提供了所有必要的证据和信息,惠州市公安局至今仍未对此案件进行立案。 我了解到,现任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曾庆锋在2006年10月19日在惠城区看守所强迫我写模具授权处理委托书,伙同陆栋生非法侵占我巨额财产。我认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争夺办案权的行为实际上是对犯罪嫌疑人施加的一种庇护,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我提供的涉嫌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报案材料后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不予立案。然而,惠州市公安局至今未作出任何决定,这让我感到非常担忧。 因此,我请求您协调将我举报的案件按照惠州市公安局承诺的移交异地公安机关办理,并认为由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理有违公正。我相信在您的领导下,这一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2023-11-03 09:07:0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肖秋林群众:您好!您来信反映的事项属涉访涉诉领域,2022年4月26日,经广东省公安厅信访事项终结评审委员会审查,对您的信访事项作出终结决定,并明确说明各级公安机关不再受理该信访事项,同时将该终结文书抄送公安部督察审计局、广东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省信访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惠州市公安局。 建议您依法通过相应渠道进行反映,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
2023-11-20 11:15:2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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