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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敲诈勒索我巨额财产 投诉单号 3123110820332502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08 20:33:26.0 答复时间 2023-11-30 16:18:0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维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敲诈勒索我巨额财产 诉求内容:尊敬的黄维玉书记: 我写信给您,是想向您投诉我遭遇的严重贪赃枉法行为。我通过多次向您写信,也邮寄了大量的证据,这些证据足以证实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与陆栋生勾结,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敲诈勒索了我巨额财产。我原本以为您会对此拍案震怒,并立即采取行动,但我对您的回复感到非常失望。 这些回复没有针对我投诉的事情做任何正面的回答。这个案件不仅让我倾家荡产,而且至今还承担巨额的债务,而诬告陷害者却获得数以千万的非法利益。我的遭遇拷问着每一个人的良知,我希望您能维护正义。 作为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您有责任和义务关注我所反映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我再次请求您能够尽快安排人员对我的投诉进行调查,并给予我公正的答复。 我选择公开我们的通信内容,让所有的网友都能看到我们的来信及您的回复内容,让公众监督。我相信,通过公开和透明的沟通方式,能够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认可。 最后,我再次向您表达我的信任和期望,希望您能够发挥您的职权和影响力,为我伸张正义,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相信您能够秉公办事,为人民服务,为我们的社会创造更加公正、和谐的环境。 谢谢您的关注和耐心阅读我的来信。 此致 敬礼!
2023-11-08 20:33:2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肖先生:您好!您来信反映的事项属涉访涉诉领域,2022年4月26日,经广东省公安厅信访事项终结评审委员会审查,对您的信访事项作出终结决定,并明确说明各级公安机关不再受理该信访事项,同时将该终结文书抄送公安部督察审计局、广东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省信访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惠州市公安局。 建议您依法通过相应渠道进行反映,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
2023-11-30 16:18:0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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