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不合理的物业费和停车费 | 投诉单号 | 3123120722204147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07 22:20:41.0 | 答复时间 | 2023-12-28 11:08:5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不合理的物业费和停车费
诉求内容:要求惠州市仲恺物业管理办处理,广州最高物业费不能超2.8元,而惠州时代可园已经到2.8元,没有达到一级服务,要求降物业费。停车费临时停车太贵不合理,月卡250元,没有达到地坪漆。要求降价,公开招标物业,,“1.贵中心与我小区部分业主代表于2023年9月26日、10月12日、10月27日展开了面谈,但现场并没有达成任何意见。
2.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销售要求一并签字的,业主并无自主选择空间,且协议里面也没有以任务形式约定停车场月租停车费为350元/辆/月;另现业主质疑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签约程序不正确,协议约定无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住宅小区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请贵中心协助业主拿到小区物业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的全部手续并公示招投标流程与选标评准。”
2023-12-07 22: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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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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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1231207222041471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物业费问题,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开发企业在售楼前需将项目相关费用价格进行公示告知,公示内容包括业主入住前和入住后收取的各项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予以约定。2.关于停车费问题,根据《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三)规定,住宅小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经核实,您已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了停车收费方案。经我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物业公司已于2023年7月开始,对时代可园整个项目实施停车费统一下调至250元/月。此外,物业公司还推出了一次性预缴停车费1年,赠送1个月(折后为230元/月)和一次性预缴停车费2年,赠送3个月(折后为220元/月)的优惠方案。如您对该收费仍存有异议,建议您可循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3.关于招标文件问题,如需要了解物业公司招标文件,您可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来房管中心核查。我中心责成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服务,做好业主解释工作,提升服务意识。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3-12-28 11:0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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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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