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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保补缴问题 投诉单号 31231221093835353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21 09:38:36.0 答复时间 2024-01-02 16:00:4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社保补缴问题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母亲曾凤秀,女性,52周岁,于2005年3月入职惠阳飞宇电器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11月份至2023年11月给她购买社保,她现在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不能办理退休,2023年7月份,在公司发生工伤,12月才做劳动能力鉴定,公司11月以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辞退员工,经与公司沟通厂方同意出2005年至2011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配合补缴社保,但是2005-2011年期间的工资发放是以现金发放,提供不了工资流水,公司也提供不了工资发放凭证,社保局不予办理补缴,税务局也做不了社保投诉,我母亲已在公司辛勤劳作了18年,公司少缴社保造成她办理不了退休,国家发展,城市建设她也做出了她相应的贡献,现应该相关部门的种种规定,条款办理不了补缴,恳请领导关注一下这方面的问题,社保局和税务局对于补缴或投诉需要提供工资银行流水这种条件是否过高,因为年代久远很难提供这些材料,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如果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局必须给予补缴,而且造成这种情况社保经办机构也有责任有义务,查明核实,不应该以种种规定理由为难我们底层的弱势群体,希望相关领导可以重视这个情况,一个在惠州辛勤劳作20余年的打工人,希望能有个好的结果。
2023-12-21 09:38:36.0
诉求附件 mmexport1701339932115.jpg mmexport1700489183347.jpg mmexport1700490136912.jpg wx_camera_1701395376672.jpg Screenshot_20231121_043636_cn.wps.moffice_eng.jpg
答复意见
您好!关于您反映【社保补缴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并告知您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仲恺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2楼行政服务中心税务专窗进行社保费投诉登记。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局联系电话:0752-8212366转7(仲恺区税务局),感谢您的支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税务局
2024-01-02 16:00:4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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