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3123122421352319801事件未处理,为何完结了 | 投诉单号 | 31240102231035349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02 23:10:36.0 | 答复时间 | 2024-01-09 11:09:1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3123122421352319801事件未处理,为何完结了
诉求内容:
受村霸欺凌十多年,现维权无门,王法何在?
受理工单:312312242135231980,未作处理就归档结案!!
市长您好,又要给您写信,着实打拢您了,并非我们闲着无事做,只因这个事件,龙华政府已于2023年11月30日答复“钟炽森答应龙华镇府拆除超高部分”(但至今事隔个多月仍未处理,所以才有现维权无门之说)。双方协议约定不得超高1.5米高,既然超高理应拆除,政府部门为何不执行权利,直接拆了?(上图为证至今未拆)而非回复我督促跟进处理就完事?对方答应了拆,但不执行, 这个是什么作为?首先在有协议的情况下加建居心何在?超高已是事实,请问还需要跟进什么?还有违建的情况,为什么只是责令暂停(有图为证,已建好一层,准备建第二层了),执法人员只是没收建房工具,这就是处理的方案?没收一套工具,难道不会再购一套吗?
一句驻村工作组督促跟进处理,就完事了,这样相当于无处理。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发挥其职能,该拆就拆,一句“驻村工作组督促跟进处”。上级领导是否有考虑到此人势力大,驻村干部无法处理?
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发挥其职能,该拆就拆,而不是回复“督促跟进处理”难道是让始作者自行拆吗?这与犯法者自行执法有何区别?请问有违法者自行执法之说吗?
劳刘市长的心了,请督促相关部门把这事在1月25日前处理好,让我老人家过一个安心舒适的春节,万分感谢。
还有围墙不是2006年建的,是2012年后才建的,请执法部门调查清楚!!
2024-01-02 23:1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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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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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123122421352319801事件未处理,为何完结了】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我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您反映的钟屋村村民房屋建于2006年,现状地类为农村宅基地,房屋属于一户一宅。经了解,您反映的市民加建部分,已责令当事人按照你们双方之前订立的协议进行整改。下来,我镇继续跟进处理。联系电话:0752-7360006。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2024-01-09 11:0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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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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