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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惠城区农业农村局官商勾结违规招标 投诉单号 31240103145903009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03 14:59:03.0 答复时间 2024-01-23 10:20:2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惠城区农业农村局官商勾结违规招标 诉求内容:惠城区农业农村局在8月份委托了同一家招标代理单位同时进行汝湖、泸州、横沥三个高标农田的招标代理,但是同一时间挂网招标的商务条件又分别设定了不同的条件为投标企业量身定做,我发现之后进行投诉他们不但觉得他们没问题还一直正常的进行,严重怀疑农业农村局存在与投标企业联合骗取政府项目。并且在12月14号又委托了一家新注册的公司进行招标“汝湖镇东江漫道乡村振兴示范带提升工程”我司又发现其招标文件设立的条款存在严重量身定做,整个投标市场没有几个公司能够达得到,并且我司在2023年12月27日投诉之后,该单位及其招标代理选择了不予回复等恶略的态度。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的原则,如果我们惠州市市长觉得我们惠州市没有被广东省水利厅点名通报,觉得这样是合理的话,那我们只能继续选择向水利厅水利部继续投诉。希望市长及市委书记能够重视并且一查到底,给投标市场一个干净的环境。
2024-01-03 14:59:03.0
诉求附件 关于芦洲镇高标准农田、汝湖镇高标准农田、横沥镇等4个镇高标准农田三个项目的异议函.pdf 质疑函.pdf 3个高标二次投诉.pdf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对近期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2.pdf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惠城区农业农村局官商勾结违规招标”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情况不属实,我局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市裕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来《关于惠城区汝湖镇东江漫道乡村振兴示范带提升工程的质疑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相关条款,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号,深圳市裕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超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有效期(即应在2023年12月25日前提出),我局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1月3日对质疑函所提出的异议问题进行了回复,不存在“不予回复”的问题,暂未发现违反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惠州市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01-23 10:20:2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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