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慧通置业有限公司违规出售车位未行政处罚 | 投诉单号 | 31240107215451862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07 21:54:52.0 | 答复时间 | 2024-01-18 09:14:2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慧通置业有限公司违规出售车位未行政处罚
诉求内容:惠州惠城万科中交金枫花园楼盘(惠州市慧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车位违规出售,未进行行政处罚,无法有效约束开发商,请求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本人有以下疑问及请求,恳请主管机关正面答复:
1、开发商违法违规,但政务公开 http://zjj.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164/post_5164448.html#154 中为啥看不到该企业?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点也不比被公告的企业轻
2、为啥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把资金风险留给业主,又签不了合同。
3、为啥不没收开发商违法所得?开发商以在住建局备案中为由,长期占用业主资金,问什么时候可以签合同,说过多个版本的时间,最终都无法签合同,最终得知根本还未预售备案,本人得知开发商未备案后,催促开发商退款,开发商各种流程理由,迟不退款,最终找媒体第二天才把本金退还本人,期间花费本人大量时间精力追回退款。开发商也违规占用用本人资金3个月之久,未退还利息。
4、扣减开发商信用分为房地产管理协会行为,并非主管机关行为,请求主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开发商。
5、惠城区住建局之前回复说该局没有行政处罚权,但是本人了解到住建局是可以将开发商违法违规行为同步给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的。
6、据了解,还有不少业主根本就不知道开发商未备案,恳请主管机关督促开发商告知业主未备案事实,而不是打擦边球话术,还未完成备案的情况就说在住建局备案中,长期占用其他业主资金,但是什么时候签合同说了好多个版本都未兑现,如今半年都已经过去还签不了合同。
7、请求主管机关对开发商行政处罚后,再进行通报批评及宣传教育。
恳请领导:督促主管机关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批评,公示处罚并宣传教育。
2024-01-07 21:5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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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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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惠州市慧通置业有限公司违规出售车位未行政处罚】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目前我局尚未有行政处罚权,依据《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负责机构)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协”)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建立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发布平台(以下简称“信用系统”);负责统筹各县区房协,建立、管理全市的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以下简称“信用档案”),并对管理范围内开发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系统中进行记录;建立行之有效的开发企业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通过创先评优、通报批评、风险提示、行业谴责等手段向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开发企业信用情况。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均纳入行业信用管理体系,由市房协统筹各县区房协在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企业自律行为的考核和评分评定。
对于开发企业未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租售方案备案表进行销售,依据《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扣除惠州慧通置业有限公司信用积分10分处理。我局将严格要求开发企业规范销售行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开发企业针对该部分群体提前开展车位权益锁定活动,业主需按照规则进行车位权益锁定。车位锁定后,如业主因个人或客观原因放弃该车位折扣权益,可在签订合同前申请退款。 我局已短信告知您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1-18 09:1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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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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