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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西一队依法申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的艰难事 投诉单号 31240116141332094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16 14:13:33.0 答复时间 2024-01-31 15:10:1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黎炳盛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西一队依法申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的艰难事 诉求内容:惠东县委黎书记,您好! 你是我们惠东县负责全面工作的主要领导,也是市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领导,我们向你反映吉隆镇“农民”的事情为什么那么难办-关于惠东县吉隆镇吉联村委会吉水村西一队依法申请设立经济合作社的艰难事。 惠东县吉隆镇吉联村委会吉水村西一队共57户310个社员,生产队有集体土地、房产以及2008年因政府征用我们集体土地补偿留用建设用地和房产(至今因缺经济组织代码而无法办理2008年因政府征用我们集体土地补偿留用建设用地和房产相关产权手续)。 我们生产队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迫切解决2008年因政府征用我们集体土地补偿留用建设用地及房屋产权遗留问题,发展集体经济,提高社员生活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经我队成员大会决定拟申请设立《惠东县吉隆镇吉联村委会吉水村民小组西一队经济合作社》,并推举村民康智贤为代表向相关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就依法设立经济合作社事宜多次与惠东县吉隆镇委、镇政府以及惠东县农业农村局交涉无果后,通过信访于2022年10月26日惠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吉水村村民陈景威、康智贤反映信访事项的调处情况回复意见》文中回复“吉水村原6个生产队符合设置要求,并表态将继续指导和敦促吉隆镇政府对吉水村6个经济合作社设立的各项任务流程”。我们在2022年10月底收到惠东县农业农村局复文后与吉隆镇委镇政府进行多次交涉无果,直至2023年12月20日我们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吉隆镇委镇政府提交设立经济合作社的申请报告并签收文件,然至今未有明确回复,很是无奈。就这项符合政策法规要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发展民营经济的正常业务,为何如此艰难,这是典型的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我们生产队310个社员对美好未来的发展权益将因为上述相关部门没有依法履职、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遭受损害。为此,恳请县委黎书记关心过问为盼!
2024-01-16 14:13:33.0
诉求附件 2097f5fe91f85fa7e81e2ab75e507fd.jpg 3ed7286610a2b0b10134b7c6582ca4d.jpg mmexport1666722624885.pdf 99e4d22083b374d7dbbc31abe862b4c.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您反映关于西一队依法申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的艰难事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该案件已由镇农业农村办(电话:8116909)组织文字报告向县相关部门申请中,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工作人员已致电给您。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2024-01-31 15:10:1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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