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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口街道办事处无故阻扰金盛丽景花园成立业委会 投诉单号 3124012516524522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25 16:52:45.0 答复时间 2024-01-29 17:23:3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水口街道办事处无故阻扰金盛丽景花园成立业委会 诉求内容:尊敬的刘书记,您好!在百忙之中打扰您,真是不好意思,因为前段时间网上写信给惠州信访局一直得不到处理,所以只好直接给你写信了。我是金盛丽景花园业主,我们小区前后按规定程序申请成立业委会3次,每次都是水口街道办事处不作为、乱作为,多次阻挠金盛丽景花园业主成立业委会,这一次水口街道办事处又以金盛丽景业主大会登记时间不足为由,通知我们筹备组的业主代表中止筹办,要重新募集20%业主签名重新申报,我们业主很多都在外地,这次好不容易募集了20%,如果再次让业主签名和提供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你叫他们情以何堪。鉴于街道办反复阻挠成立业委会,我们严重怀疑水口街道办事处与金迪物业公司相互勾结,涉嫌利益输送,存在贪污腐败行为,强烈建议市纪委介入彻查!同时请刘书记和相关部门督促其履行法定责任,推进金盛丽景花园业主大会筹办设立工作。我们党都是执政为民,千万不要因为一小撮贪腐分子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2024-01-25 16:52:4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水口街道办事处无故阻扰金盛丽景花园成立业委会】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金盛丽景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于2023年11月6日成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立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即是2024年2月5日),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在2024年1月中旬金盛丽景小区业主致电给我街道咨询业委会筹备事宜,因截至目前筹备组还没有把小区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拟定好,由于剩余时间已不够完成剩下流程(规则和规约拟定好要公示15天、候选人报名、审核候选人资料、公示入选候选人和公示会议召开时间15天、电子投票时间7天),因此工作人员建议可以先暂停筹备工作。接下来如小区业主仍有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的意愿,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重新发起。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
2024-01-29 17:23:3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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