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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应付群众的合法信访 投诉单号 31240131150021646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31 15:00:21.0 答复时间 2024-02-28 09:28:4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应付群众的合法信访 诉求内容:市政府官网民意直通车局长信箱信件编号30231222**********1反映的问题,市信访局回应惠州市政数局是惠州12345,市政数局和惠州12345是两个不同法人的独立单位,市信访局的领导连这个都好不清楚吗?局长信箱信件编号30231228162****6001又是怎么回复的!典型的不作为敷衍应付。《信访条例》对信访局有利条款的就使用,约束信访局的条款就视而不见啊。
2024-01-31 15:00:2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张先生:您好!关于您反映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应付群众的合法信访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通过惠州市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反映惠州市政数局未按照《惠州市12345热线管理办法》办理的问题。2023年12月22日,您向惠州市信访局咨询信访件办结情况,惠州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已将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告知,并进行了解释说明,同时引导您可以向12345进行投诉。综上,信访局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应付群众的问题。 承办单位:惠州市信访局
2024-02-28 09:28:4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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