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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枉法裁判 投诉单号 31240221082928532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2-21 08:29:28.0 答复时间 2024-02-28 15:56:4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枉法裁判 诉求内容:惠州仲恺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1月9日作出的惠仲劳人仲案字[2023]2059号《仲裁裁决书》所涉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裁决结果均是错误的,不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本案在仲裁庭审过程中,被告代理人存在恶意拍桌子等严重妨碍仲裁活动行为,但是仲裁员对此不予制止,反而原告发表意见时候被仲裁员严肃呵斥,由此说明本案仲裁员很有可能存在“被公关”以及恶意偏袒用人单位,甚至不排除仲裁委及相关人员存在受贿、枉法裁判的可能性。并且故意拖延判决,在2023-1-4号开庭,2023-1-9号判决就出来了,但是直到2024-2-4号我们才收到判决书,中途多次打电话给仲裁委没有得到有效回复,给我们上诉时间上面造成压力,毕竟正值春节之际,惠州市阿图达机电有限公司,住所地: 惠州仲恺高新区56号小区三期厂房1层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3519632986,法定代表人: 杨仕海 该企业每年恶意裁员,通过放假变相裁员,达到裁员不赔钱目的,一边裁员一边招人,最主要的是当地仲裁委对此事通过本次判决,明显存在偏袒,致使广大劳动者长期利益受损,敢怒不敢言,践踏人权,恶意伤害太大了,该公司长期变更法人,目前的法人只是一个普工,工资部分走私账,未依法纳税,可能还存在其他违法
2024-02-21 08:29:28.0
诉求附件 普工-杨仕海.jpg 1.png 营业执照杨总.pdf 营业执照李总.pdf 营业执照王总.pdf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枉法裁判》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您对仲裁委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仲恺高新区人民法庭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02-28 15:56:4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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