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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中国最大造假液化气钢瓶翻新(虚假检验钢环)充装和销售案,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袁贵平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 投诉单号 31240404204037406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4-04 20:40:38.0 答复时间 2024-05-24 15:09:2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全中国最大造假液化气钢瓶翻新(虚假检验钢环)充装和销售案,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袁贵平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 诉求内容:2020年起发现市场流通星火能源有限公司仲恺区海福气站和惠阳区瑞田气站翻新检测瓶存在使用虚假钢检环过期瓶等问题,本人多次向惠州市仲恺市场监督局,惠州市市场监督局,广东省省市场监督局,国家中纪委信访局-国家市场总局举报,2023年8月份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泰安检测站的钢瓶(广东省、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一直使用翻新气瓶为虚假检验牌子钢环)从2020年起惠阳区瑞田气站和仲恺区海福气站每天充装几千个虚假检验钢环不合格气瓶,国家法律禁止使用翻新虚假检验钢环气瓶。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已查处几次,证实查有几十万个虚假检验钢环气瓶和不合格瓶,惠州市市场监督局只是像征性罚款,第一次罚款两万元整,第二次罚款一十七万三元,第三次还未告知处理结果,欺骗惠州人民,充当保护伞 并多次派人阻止我们上北京信访。请国家政府公平公正监督,依法撤销煤气站的经营许可证和充装许可证。调查袁贵平局长失职渎职保护伞行为。
2024-04-04 20:40:3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31240404204037406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1.您多次在不同渠道反映惠州市海福燃气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长期大量使用翻新气瓶(虚假检验铝环)进行充装事项,已引起我局高度重视,列入重点监管计划中,且多次联合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根据特种设备监管有关规定,我局一直以来对充装过期瓶、报废瓶、翻新改造气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旦发现将依法从严查处。 2.您反映的关于“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的情况,纪检部门已知悉,将按规定处理。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也欢迎您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关于您投诉惠州市海福燃气有限公司每天涉嫌充装不合格的气瓶事项,经在瓶装气体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气瓶数量与您投诉的数量不相符,针对您投诉的充装违法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待有处理结果,我局将会依法告知。若有疑问,请致电:0752-3278320咨询。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关于您提起的撤销惠州市海福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事项,我局高度重视,现正在开展核查工作,下来持续跟进中。如有疑问请咨询2609270。 惠州仲恺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四、来信反映要求依法撤销惠阳区瑞田液化气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的问题。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 现经我局调查,暂未发现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存在不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条件的情况,我局不能给予作出撤销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决定。4月24日,我局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你相关情况。如情况未落实,请致电区住建设局燃气股电话:0752-3819359。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对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71850咨询。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4 15:09:2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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