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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市委书记刘书记督办当地政府不作为 投诉单号 3124040512570134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4-05 12:57:01.0 答复时间 2024-06-06 09:17:3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市委书记刘书记督办当地政府不作为 诉求内容:当地政府不作为,不履行职责,向上级反映后,又转回到不作为的单位,自己处罚自己吗,这样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难,只能是增加向上一级上访量,诉求是强烈请求市委书记督办,对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依法受理信访件查处与督办。事实本人3月12日向国家信访局信访件编号为WT4400**********39225的信访件,反映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共用设施用途进行经营,3月14日惠州市惠城区信访局已转交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和河南岸街道办,两个单位处理,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职能部门直到现在20天,没有收到该部门任何书面受理通知,而是系统显示无处罚权的河南岸街道办受理,明显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又根据惠城区住房建设局政府官网职权公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三条,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单位和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处罚执行者,综上所述,在有合法诉求与依据下,请上级支持诉求。对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依法受理信访件查处与督办。事实本人3月12日向国家信访局信访件编号为WT4400**********39225的信访件,反映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共用设施用途进行经营,3月14日惠州市惠城区信访局已转交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和河南岸街道办,两个单位处理,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职能部门直到现在20天,没有收到该部门任何书面受理通知,而是系统显示无处罚权的河南岸街道办受理,明显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又根据惠城区住房建设局政府官网职权公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三条,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单位和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处罚执行者,综上所述,在有合法诉求与依据下,请上级支持诉求。
2024-04-05 12:57:01.0
诉求附件 Screenshot_2024-04-05-12-12-41-86_439a3fec0400f8974d35eed09a31f914.jpg Screenshot_2024-04-05-12-13-01-27_439a3fec0400f8974d35eed09a31f914.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请市委书记刘书记督办当地政府不作为】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此事项应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来表决进行解决,业主大会的召开指导是镇街道的职能。附件有河南岸街道应急办的审批意见,同时根据《关于在惠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粤府函〔2009〕160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惠府公[2020]3号、《关于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惠城府〔2021〕1号和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行政处罚事项移交协议》的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不再由住建部门行使,目前该职能由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所属乡镇街道行使,此信访件应转所属街道河南街道办事处调处。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关于您反映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共用设施用途进行经营问题,属地河南岸街道有责任向惠州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尚品世家小区了解情况,并做调处解释工作。我街道执法队已联合综治办、银岗岭社区、小区物业以及小区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后续将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后再作下一步处理。 河南岸执法队联系电话:2535992。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4-06-06 09:17:37.0
答复附件 clipbord_1717570902836.png 乡镇综合执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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