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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元公司连亲结戚的合同黄埠政府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投诉单号 31240612162622936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12 16:26:23.0 答复时间 2024-06-24 16:51:2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维玉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天元公司连亲结戚的合同黄埠政府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诉求内容:尊敬的政法委书记:下午好!在您的信箱现在表明:广东生态天元公司的合同是否合法问题追问黄埠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合同是同胞结戚兄弟合同,原沙埔村委主任强行盖村委印章给天元公司邹庆严胞弟,邹庆初原东头村小组组长签订天元公司合同给邹庆严胞弟,全部没有达到村三分之二的集体户同意,何故黄埠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做到监督责任?任由天元公司邹庆严在村里阻止村集体发展和振兴乡村?黄埠政府关于天元公司停止开发的日期是何年何月?2012第3号文件来到您黄埠政府又是何年何月?请尽快发还东头村集体户中科院征收生态林款项600余万还村集体户发展.这是国家补偿我们村集体的款项,你黄埠政府应该是无条件发还村集体户!认真调查好天元公司合同来临的途径是否合法?还东头村集体一个公正廉洁的土地!谢谢!
2024-06-12 16:26:2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天元公司连亲结戚的合同黄埠政府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你的诉求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一、关于反映黄埠府函【2012】3号公文问题。 经查,2012年3月5日,因沙埔村东头村小组与广东天元生态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元公司)存在合同纠纷问题,我镇于2012年3月5日出具《关于停止对东头村小组租赁山林土地进行开发的函》,要求天元公司停止一切对东头小组租赁山林进行开发的行为,并积极配合县、镇调查工作。事实上,天元公司接到黄埠府函【2012】3号公文也已停止了相关开发行为,并不存在向村民公示问题。 二、关于反映征树款600万元问题。 经查,因广东太平岭核电项目征地,征收沙埔村东头村小组范围内的生态林补偿款约600万元,由于沙埔村东头村小组与天元公司存在合同纠纷问题,导致该片生态林权属划分不明。因此,为顺利推进大项目的开展,征地工作小组遂将该片生态林公正提存,不存在去向不明问题。 归根结底,该市民反映的问题均由天元公司于东头村小组租赁合同引发的问题,镇政府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均未果,目前沙埔村东头经济合作社已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集体利益,同时,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月24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2024-06-24 16:51:2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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