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自写一份保证书为母亲办理居住证 | 投诉单号 | 31240710163650302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10 16:36:50.0 | 答复时间 | 2024-07-18 09:12:1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自写一份保证书为母亲办理居住证
诉求内容:书记您好,本人想今年接母亲过来惠州大亚湾生活一段时间,也想顺便帮她申请惠州居住证。本人在大亚湾城央印象有房产(一手房合同,没办理房产证,交楼大半年了)。按照办理条件中的“合法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房屋”: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住房的证明材料申办居住证,无需判断居住登记是否满半年。
有一个情况是,我无法在户口本上体现我和我母亲的关系。幼年读书的时候,母亲为了我能在城镇读书,把我的户口“买出去”了。我跟我母亲一直是两个户口本。此前因办理电表迁户的事,咨询过老家的户口迁出的派出所(吴川长岐派出所),他们说可以回家一趟查一下,但是对这些违规的陈年往事也不想摄入其中。后来电表迁户不需要亲属证明关系,就没回老家派出所一趟。
我能否自述一份保证书,写明我跟我妈亲的母子关系,并在文件中表明如果有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来完成这个居住证的办理?
2024-07-10 16:36:50.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大亚湾西区代办居住证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办理居住证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健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
2024年7月15日工作人员已致电您告知以上条例并向您提出适用建议,后续如关于户政业务存在其他疑问,可致电我局西区派出所户政窗口0752-5385292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07-18 09:12:13.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