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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光城南三期地库物业公司擅自违法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增加消防隐患 投诉单号 29230705113010527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05 11:30:11.0 答复时间 2023-09-05 18:18:0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龙光城南三期地库物业公司擅自违法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增加消防隐患 诉求内容:龙光城南三期地库物业公司擅自违法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增加消防隐患,同时非法占用机动车位。 业主多次跟物业和政府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物业公司任然不顾大部分业主安全,目前在地库已经完工两处(大概位置65栋和69栋地库)电动车充电设施,还有一处(大概位置71栋地库)在建设中。 1、建设位置完全是违反了GB/T 42236.1—2022附录A和附录G【国家标准】以及惠州市地方标准和要求。 2、建设相关设施的位置,严重增加消防安全隐患,罔顾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我们业主诉求: 1、按照国家《GB/T 42236.1—2022》《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以及国家消防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要求,拆除现有已完工和建设中的三处电动车充电设施,恢复原样。 2、要求物业公司在满足国家要求和地方标准的前提下,在室外建设集中的带有雨棚的电动车充电设施,既解决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也解决了业主们的电动车充电问题。
2023-07-05 11:30:1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西区街道龙光城南三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问题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物业企业表示因小区分散充电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降低消防隐患,物业将原分散点位充电桩全部禁止使用。充电的用户需前往小区集中充电区域进行充电,考虑到小区住户需求较大,已在各个车库出口位置进行增加集中充电区域,集中充电区域统一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对此我局告知物业企业建设充电桩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并做好消防设备配备等措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已告知物业企业联系告知您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09-05 18:18:0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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