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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光正实验学校收取高额校服费和床品生活用品费 投诉单号 2923071719440321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17 19:44:04.0 答复时间 2023-08-04 16:48:2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光正实验学校收取高额校服费和床品生活用品费 诉求内容:惠州光正实验学校对高一新生入学,收取4000多元的校服费以及2200元的床品生活用品费,名义上自愿购买,实际上我反复询问多次得到的反馈都是一定要在学校购买,不能自行购买,还要去家长签字表示自愿,这与教育局规定的自愿购买原则不符,一些被子床垫行李箱最多价值500元的东西,竟然要卖给学生2200元。为了孩子已交了这些费用,但我已经拒绝签字。东莞光正校服事件已经在网上发酵,惠州光正也存在同样的情况,还更加严重。虽然是民办学校,但是教育行业作为一个普惠性质的行业,只是一味坑钱是存在问题的,希望教育主管部门核查此事,在开学之前给学生和家长一个公道,让学校通知各位学生和家长,不愿意购买的学生家长进行退费,让学生和家长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望相关部门重视,恪尽职守。
2023-07-17 19:44:04.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716201720.jpg 微信图片_20230716201721.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29230717194403217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目前该校高一注册1023人,买校服625人,已退费34人,买床品429人,已退费20人;初一注册1028人,买校服651人,已退费14人,买床品520,已退费26人。经电话随机访问该校小升初以及初升高的家长了解情况,均表示遵循自愿原则购买,暂未发现强制购买的情况。该校向家长发放了《阳光招生承诺书》《关于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致家长一封信》并公示在校内公开栏,校服可按件购买,也可在外自行购买,由家长在回执中确认是否自愿购买校服及生活用品。对于需要退订的学生,学校也支持相关退费,配合退费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校服及床上用品的购买需遵循非盈利与学生自愿原则,民办学校的代收费标准由学校据实收取。我局已责令该校在订购校服以及床上用品的过程中必须遵循非盈利与自愿原则,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购买,要求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的排查,对需要退订的学生,学校要确保退费顺畅;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班级管理,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充分尊重学生与家长意愿,并做好沟通与解释工作,避免学生及家长产生误会。 惠州市教育局
2023-08-04 16:48:2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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